CIMG4861.jpg

日前稍忙,只有最近有一點空檔的時間把上個月的哈佛管理學院雜誌拿來翻閱,雖然主題內容是離我目前工作較為遙遠的「綠色創新力」,但其中有一篇專文《思科的小點子大競賽》中,讓我看到了國外的頂尖企業,是如何舉辦一場充滿創意的競賽,並且如何規劃活動的規則與獎勵,這點對於行銷企劃人來說,是個很值得參考的一文。不過文中有一段令我非常有感觸的一個章節:智慧財產,取之有道,大意是說參與活動的團體或個人,在活動中所提供的點子以及創意該歸屬於誰?如果100%的創意不論得獎與否都得歸給思科,雖然應該可以省下很多專案經理的腦力成本,但參加活動者勢必會有很大的反彈,因此他們最後做出的決議是:所有未得獎的創意與點子,都歸還給創作者,他們可以放著不用沒關係,也可以拿來創業發財,完全自由。

這點讓我很欽佩思科的活動規劃相當注重智慧財產,讓我想起了一個自身的例子,以及朋友的例子。先談談自身的案例,數年前我曾經到了一家內湖的科技公司,主要的產品為資訊資料庫系統,他們希望將新開發的系統推廣到醫療單位,因此在面試我的過程中,問了我「是否有辦法弄到醫院資訊室聯絡人的名單」這個問題時,我個人認為這個難度並不高,畢竟網路相當的發達,再說醫院的大部分的資訊都是公開。然而面試我的老闆卻說「希望您可以弄到這份名單,如果可以的話就證明您的能力不錯,我們會考慮錄用你」之後,我就對這一家公司給予不好的負向印象。

另外一個朋友的例子也很值得我們警惕,這位朋友到了一個國際的社群交友網站面試,當面試官問及該如何拓展社群的客群, 友人提出了非常多的建議與執行的細節,當時只見面試官提筆紀錄了這些內容後,請了我的朋友回家靜候通知。然而最後的結果是沒有錄取,但是最誇張的是他在當時發想的網路社群拓展計畫,卻在他們的官方網站上出現了!雖然沒有直接的證明可以證實公司佔用了他的創意,但是這一次的經驗,卻讓友人對於日後面試的過程中,多了更多的戒心以提防自己的創意受到盜用。

雖然台灣鮮少有公司開辦「創意」比賽,然而個人希望當企 業進行創意活動時,必須要兼顧著活動參與者的權益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爭議與誤會。

Posted by risingstar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2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