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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到了幾個網路行銷討論版觀看主題,居然不約而同的討論起這個低俗的廣告「殺很大」...過年的這一段期間,想必在家與家人相聚的人,只要轉開電視,就會看到這一隻電視廣告不停的播放。




 

之前複習了「注意力行銷」一書,發現真是馬上受用,立即判斷出這一部廣告充分的發揮了「厭惡行銷」的真諦,因為在網路上的發言,幾乎一面倒的表示這一個廣告非常的低俗、無創意、不知道要表達什麼。但是他卻神奇的抓住了大家的眼球(注意力),而且效應之廣可以說出乎意料,不信的話各位可以問問同事或是朋友對於這一隻廣告有沒有印象,相信大部分的人,應該都會表示「難以抹滅」吧!而同時推出的幾個網路廣告遊戲,就這樣被比了下去...

「注意力行銷」一書有提到「厭惡行銷」不僅威力強大而且用途廣泛,他舉了一個範例「米奇林輪胎」曾經拍過了一個廣告告訴大家:不想命喪黃泉,請買米奇林!聽起來就是那麼一個不爽快,但是卻成了行銷人的經典。「厭惡行銷」的用途很廣泛,例如人人比較排斥的保險也會使用,然而線上遊戲使用這樣的行銷法,也許廣告商沒有預想這樣的效果,但是卻達到了。

行銷確實是很妙的一個東西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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