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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MG_3293.jpg 昨天台灣最大的新聞,絕對沒有比「消費券」更搶鋒頭的新聞了。應該說,消費券這個話題已經瘋台灣瘋了快三個月吧,以一個行銷人的角度來說,不得不佩服規劃這個活動的政府單位(管他是財政部還是內政部...),我們回想看看,台灣有哪個政策可以讓全民能夠討論長達三個月之久?絕對沒有!就算是有也可能是斷斷續續的談論,消費券,絕對是行銷的一個大成功。

昨天開始有新聞討論一些「消費券」的特殊現象,其中有兩個特別吸引我的注意,第一個就是很多人開始在網路上表示「願意收購消費券」,因為他們可以拿這個消費券換到更棒的折價商品,並轉手販賣;第二個新聞則是說開始有人「珍惜」消費券,因為消費券可以得到更多的優惠,比現金來得偉大。真的是這樣嗎?

想跟大家分享幾個想法:首先「願意收購消費券」我覺得應該不是真的新聞,大家應該都很清楚消費券是現金的一個延伸,而用途與現金相近,可以想像成類似「台灣百貨」的消費禮券,因此用3600現金買3600禮券,就可以買到2萬元的高價商品,得說這些人想太多了。一個很簡單的重點:今天我拿現金去買,難道店家會跟我說「對不起這個優惠只有消費券可以使用,現金無法配合」嗎?如果真的有這樣的店家,那麼真的該打二十大板的屁股都不夠罰。

而第二個新聞其實想法與結論與第一個類似:當你拿出了白花花的現金,要求得到與消費券同等的優惠,難道店家會不肯嗎?其實消費券最大的功勞之一,就是讓許多商家開始如何做行銷。雖然我問了一些過去服務的公司,談到消費娛樂性的產品幾乎都是降幅驚人,利潤其實已經有很大的縮水了,但是賣得出總比賣不出好。

目前,消費券還放在家中的書桌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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